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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筑牢管理根基 规范运营护航校企发展

—《海南大学校办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制度解读


2026年06月11日 10:22  点击:[]

为深入落实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理顺校办企业治理架构、压实国有资产监管职责、防范经营廉政风险,6月4日,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资办”)组织开展《校办企业管理办法(修订)》专题制度解读培训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校办企业董监高成员、经营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会,以制度宣讲助推校办企业规范化、法治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

经资办唐诗副主任围绕办法修订背景、核心条款、落地实施细则三方面作专题培训。培训立足原有校企治理短板,紧扣《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教育部、海南省国资相关规章制度,详细介绍本次修订历经立项调研、多轮征求意见、部门研讨、校长办公会审议等全流程工作,结合校内管理实际明确制度修订初衷,重点破解过往校企治理架构模糊、“三重一大”落地不严、人事薪酬机制不健全、内控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



培训重点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核心内容逐项解读。一是理顺三级管理架构,确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统筹、资产经营公司落地、下属企业运营的管理体系,细化经资委议事审批权责,压实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四方权责边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二是严守重大事项管控,细化 “三重一大” 决策审批流程,规范企业新设、变更、注销、投融资、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程序,严控新设独资控股企业;三是完善经营管控细则,落实校企 “人、财、物、机构、业务” 五分开要求,实行全成本核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常态化落实财务报备与第三方审计,严禁违规担保、高风险投资;四是创新人事薪酬体系,区分委派、市场化选聘两类用工模式,细化事业编制人员专职、兼职管理规则,建立薪酬总额与企业营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挂钩机制;五是构建闭环考核体系,推行年度 + 任期双向考核,遵循经营指标 “四不低于” 设定原则,依托目标责任书实现奖优罚劣,建立负责人离任审计退出机制。培训同步配套下发治理、内控、财务、人事、考核五大类自查清单,指导各企业逐项对标整改、查漏补缺。


下一步,经资办将以本次制度宣贯为抓手,持续跟踪各校办企业自查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制度回访与督导检查,以完备的制度体系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依托规范化管理激活校企科创转化活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与海南自贸港产业创新发展。


                          图文:肖丽群

                          审核: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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