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工期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各部门纳入省财绩效考核范围项目清单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我处提供的《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工期表》认真填写各个预算项目的执行计划。具体填写的要求如下:
(1)历年项目以2015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填写7月17日、9月30日、10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历年项目要求截止10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2)当年项目以2015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填写7月17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20日预算执行进度。当年项目要求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5%,截止12月20日达到85%。
(3)各单位按我处提供的《预算项目清单》将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分别填表(不能在同一表格中填写多个项目),并详细文字说明各个时间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项目清单》请各单位到预算综合科201室自行领取,《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工期表》可在网上下载。
请各单位务必按实际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填写表格需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本单位公章,所有表格装订成册由分管校领导在封面签字。纸质版于2015年6月19日下班前报送我处预算综合科2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79017@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工期表》
联系人:王赛、宋涛联系电话:66256593
邮箱地址:cw79017@126.com
计划财务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