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对增值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及优惠政策衔接事项进行了系统修订,我校代开劳务发票项目开错等问题频发,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要求,解决学校代开劳务发票实际问题,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联合财务处开展代开劳务发票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5月22日9:30-12:00
二、培训地点
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各部门、各单位有代开劳务发票权限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后续将进行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被授权人员参训情况核对;
2.各部门、各单位有代开劳务发票需求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减少代开劳务发票业务中的疑点,提高工作效率;
3.欢迎其他人员参加培训。
四、参会方式
海甸校区人员请参加线下培训;其他校区(办学点)人员可线上参会(腾讯会议:773 359 006)。请参训人员提前15 分钟入场并完成签到。

财务处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626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