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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开劳务发票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2026年05月20日 22:5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对增值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及优惠政策衔接事项进行了系统修订,我校代开劳务发票项目开错等问题频发,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要求,解决学校代开劳务发票实际问题,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联合财务处开展代开劳务发票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5229:30-12:00

二、培训地点

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各部门、各单位有代开劳务发票权限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后续将进行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被授权人员参训情况核对;

2.各部门、各单位有代开劳务发票需求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减少代开劳务发票业务中的疑点,提高工作效率;

3.欢迎其他人员参加培训。

四、参会方式

海甸校区人员请参加线下培训;其他校区(办学点)人员可线上参会(腾讯会议:773 359 006)。请参训人员提前15 分钟入场并完成签到。



财务处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626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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