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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25年年终业务办理安排的通知

2025年12月01日 15:33  点击:[]


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结合省财政系统预计关闭的时间,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结算,现将2025年年终财务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单据投递截止时间

所有报销单据投递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24:00。具体包括:

(一)统筹资金项目

截止日前投递的统筹资金项目(项目前面带“✔”×标识)单据,经财务处审核通过,当年度未完成支付的,纳入刚性结转,统一安排2026年资金解决;逾期未投递或未及时处理的退单,不予结转。

(二)财政专项、科研项目及其他非财政资金项目

财政专项(项目前面带“★”标识)、财政科研项目(项目前面带“”标识)及其他非财政资金项目(项目前面无标识)均须在截止日前完成投递。对按时投递、符合支付条件的单据,财务处承诺于财政封账前完成审核。逾期未投递或未及时处理退单除财政不清零的项目外,项目资金被财政统筹或收回,学校不再另行安排经费。

(三)退单退款处理

单据因审核不通过被驳回或因账号、收款单位等信息有误被银行退回的,财务系统将自动通过学校企业微信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向经办人员推送提示。截至11月19支付失败明细见附件1),请经办人员及时查收并于收到信息2天内,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单据被驳回或退回后,经多次催促仍不取回修改完善或补充信息,自退回之日起超过180天的,财务处不再承担单据的保管责任,单据的丢失和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均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二、年度票据报销

2025年度开具的票据因故未当年报销的,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往来款清理

借款核销

请教职工及时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并在2025年12月18日24:00前提交借款核销单据。

查询借款的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海南大学”官网,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财务”→“海南大学财务系统”网页端,在“借还款业务”→“我的借款”模块查询个人借款情况

借款超过90天未核销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暂停办理新增借款;多次催办无正当理由仍未核销的,财务处将依据《海南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借款项目经费、暂停借款人办理所有财务业务的权限扣发个人工资等。

其他应付款清理

请教职工及时认领已到账款项到款时间超过三年且经催办仍无人认领的款项(见附件2学校将依据《海南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转为学校其他收入并统一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由学校统筹使用。已列入其他收入的款项,除来款单位明确拨付给个人且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款项权属的,经学校业务归口部门核实签批,办理退还手续,其他的原则上不予返还

到款查询的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财务系统网页端,依次进入“到账认领”→“项目到款查询”→“功能操作-其它”→“高级搜索”模块根据来款单位、金额及时间等信息进行核查。

往来款清理已被纳入审计整改范围,要求限期整改,且借款核销工作纳入“监督一张网”督办,请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

四、到账认领和发票核销

到账认领和发票核销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12月18日。逾期未核销发票的,不允许预借新发票。

五、收入上缴

涉及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学费等上缴业务的单位请于202512月18日前办理上缴手续。

六、在建工程转固

请基建部门全面梳理具备交付条件的工程项目,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规定在一年内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202512月18日前,将办理转固所需的资料提交至财务处核算科(行政办公楼205室)。

2026年财务业务预计20261月中旬陆续恢复办理。


附件:  

1.支付失败明细表(截至11月19日).xlsx 

2.到款时间超过三年款项明细.xlsx



财务处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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