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财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08月26日 16:13  点击:[]

各单位(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以及《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校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机构及流程

2025-2027年度面授培训机构为海南省会计学会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相关人员或所属单位联系海南省会计学会了解培训课程及日程安排。

面授培训时长为 30 学时每学时 45 分钟,每个培训班总时间必须达到22.5小时。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

面授培训考核通过后自动在平台进行学分登记,未能全程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不予学分登记。

、面授培训学分及时间

每年度完成面授培训的学员获得的总学分为90学分。

培训时间:2025年度培训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会计人员所属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本年度财务处不再另行组织集中培训,由各单位会计人员自行选择培训方式,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符合《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会计继续教育的其他形式”的人员,可自行在平台上申请抵减继续教育学分,也可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财务处综合科,由财务处集中办理,提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前。

(三)参加海南省财政厅举办的2025年度海南省会计知识大赛的人员,在初赛(网络答题)环节取得90分以上的参赛人员,可凭成绩单抵减2025年度会计人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录入,无需个人申请。

(四)各单位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需将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提交财务处备案。


附件1: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docx



财务处            

                        2025年8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