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要求,学校财政考核资金9月底、10月底需达到序时进度75%及80%,如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进度,将按一定比例收回项目资金。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请各部门(单位)按照上述考核时间节点,提前做好财政项目的支付计划,并按要求提交报销单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政项目的识别
财务处在云杰系统中对财政考核项目均打上了标识,学校统筹资金标识为“”,专项资金标识为“★”,网上科研标识为“”。
二、 报销单据的投递时间
投单机全天候接收投单,在规定时间前投递并审核无误的财政考核资金单据,财务处将在当月底完成支付。
(一)9月底单据投递时间。需9月底前完成支付的单据,请于2024年9月26日(含)前投递,被驳回的单据请于9月29日上午下班前修改完善后直接给前台会计。
(二)10月底单据投递时间。需10月底前完成支付的单据,请于2024年10月27日(含)前投递,被驳回的单据请于10月29日前修改完善后直接给前台会计。
因财政资金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我校后续的资金使用,近期财务处将全力处理财政考核资金单据,其他单据的处理时间将相应延长,特殊情况请联系财务处赵老师处理,联系电话:66194409。
财务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