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办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举行《新公司法与法人治理风险防范》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聘请校办企业总法律顾问,国浩(海南)律师事务所专家就新公司法与校办企业法人治理风险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校办企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经资办工作人员。
欢迎感兴趣的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月11日下午15:30至17:30,行政办公楼401会议室。
四、学习要求
本次培训后,请各企业依据新公司法和日常工作实际,对照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并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提交至经资办(行政办公楼207-2)。
特此通知。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海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