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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下达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3年03月02日 16:28  点击:[]

相关部门(单位):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已获得财政批复并下达我校(详见附件1),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及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请相关部门(单位)尽快在云杰URP财务管理系统申报预算,并加快预算执行。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延续项目如无实质性变化可继续使用原项目申报预算,同时打印《预算申报申请单》。特别注意:需进行二次分配的项目,请归口管理部门尽快做好预算二次分配方案,尽早将资金下达至预算执行单位,落实具体执行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并填写《2023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附件2),通知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在云杰URP财务管理系统申报预算并统一收集二次分配项目的《预算申报申请单》。

二、《预算申报申请单》和《2022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附件2)均需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于3月10日前提交至财务处预算科200室11号,财务处将按照提交材料的顺序审核预算并下达经费,项目经费下达后方可使用。

三、根据财政现有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支出经济分类调整需要较长时间,为加快预算执行,请相关部门(单位)务必根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附件3)认真填报项目预算,尽量减少预算调整。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请及时与预算科联系。

四、《海南大学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中的归口部门负责该专项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包括资金分配、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督促、绩效评价等。

五、《海南大学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中的测算明细为2022年11月申报2023年预算时,教育厅提供的测算明细。考虑到各专项的特殊性和预算改革要求,可能与2023年教育厅实际安排存在差异。因此请归口部门务必与教育厅相关处室联系人确认后再进行二次分配,以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六、各部门(单位)要明确预算执行中的采购事项,按照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业务周期和合同付款周期,积极与采购与招标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沟通,加快采购进度,尽早办理采购手续和资产登记。

七、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倒排时间节点,确保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6月末不低于50%,8月末不低于70%、9月末不低于75%、12月末100%执行完毕。


联系人及电话:杜  丽 66263169  李  班 66263169

             敖晓梅 66256593  张嘉忆 66292690


附件:1.海南大学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详见协同办公系统)

      2.2023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xls

      3.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pdf


财务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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