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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4日 11:0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我处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所有单位(部门)及其所下属单位。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发现涉嫌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三、检查内容

自查自纠内容包括2020年以来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和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及清退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3月11日之前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海南大学自查自纠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1)至我处收费科。如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部门),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空表至我处收费科备查。

(二)对自查自纠中发生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联系人:吴海花      联系电话:66263089)

附件: 海南大学自查自纠收费情况统计表.xlsx


财务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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