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我处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所有单位(部门)及其所下属单位。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发现涉嫌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三、检查内容
自查自纠内容包括2020年以来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和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及清退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3月11日之前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海南大学自查自纠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1)至我处收费科。如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部门),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空表至我处收费科备查。
(二)对自查自纠中发生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联系人:吴海花 联系电话:66263089)
附件: 海南大学自查自纠收费情况统计表.xlsx
财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