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财政已批复并下达我校(详见附件1),根据专款专用的要求,请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尽快在云杰URP财务管理系统申报预算,加快预算执行。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 延续项目如无实质性变化可继续使用原项目申报预算,同时打印《预算申报申请单》。特别注意:需进行二次分配的项目,请归口管理部门在云杰URP财务管理系统做好预算二次分配,填写《2022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附件2),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在云杰URP财务管理系统申报预算及统一收集二次分配项目的《预算申报申请单》。
《预算申报申请单》和《2022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附件2)均需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财务处预算科200室11号,财务处将按照先后顺序进行预算审核,下达后项目经费方可使用。
2.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当年项目截止10月底,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80%”的要求,同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22年起,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除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基建资金、债券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等有明确规定的资金外,预算年度终了,尚未执行完毕的本级项目资金,一律由同级财政收回。”基于此,专项资金原则上年底不予结转,后续项目需要重新申请被收回的经费,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均比较复杂、经费重新安排的难度非常大,请各单位务必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3. 根据现有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支出经济分类调整流程长,为加快项目执行,请相关部门、单位务必根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附件3)认真填报预算,减少预算调整。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无法正常支付的现象,请及时与预算科联系。
4、《海南大学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中明确的归口部门是负责该专项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资金分配、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督促、绩效评价等。
5、《海南大学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中的测算明细为2021年11月申报2022年预算时,教育厅提供的测算明细。考虑到各专项的特殊性和预算改革要求,可能与2022年教育厅实际安排存在差异。因此请归口部门务必与教育厅相关处室联系人确认后再进行二次分配,以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联系人及电话: 杜 丽 66263169 李 班 66263169
敖晓梅 66256593 张嘉忆 66292690
附件:1.海南大学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下达表(纸质版)
2.附件2:2022年###项目二次分配细化表.xls
3.附件3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pdf
财务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