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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启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

2021年07月02日 19:42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历年有关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安排,我处定于6月份正式启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请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学校总体规划及部门工作计划,对2022年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统筹考虑、研究和论证,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现就本次预算申报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预算申报的范围

(一)预算收入的申报

本次预算收入申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科研项目收入、经营收入、教育教学培训收入、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收入、咨询收入、其他收入等。由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测算,填报《2022年收入测算表》(附件1);收入业务涉及归口部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汇总审核,统一填报归口管理业务的《2022年收入测算表》(附件1)。对于收入业务复杂的,可额外附说明材料。

(二)预算支出的申报

1. 人员相关经费,包括学校承担的全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通讯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的人员费用。学校承担部分由人事处统一测算(附件2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的人员费用由各二级单位自行测算(附件3)。

2. 各单位、各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所需项目经费,由各单位、各部门据实申报(附件45)。

3. 机关部门和各二级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本次不需申报。(根据省里预算工作统一安排,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4. 已列入国家或省、市、县(市、区)有关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项目预算的分类

根据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分类要求,结合学校管理需要,对项目按照分类归口管理。2022年预算编制将项目分类为人员经费类、本科生教育类、研究生教育类、公共服务体系类、科研及科研平台类、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合作办学与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党群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基建类、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学科建设类、行政管理类、其他类共13类,详见《项目分类一览表》(附件6)。

三、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预算编制要体现学校发展战略、工作重点

预算编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根据学校和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项目需求。学校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是编制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不能偏离学校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各单位、各部门应合理预计年度项目资金需求,且要求测算依据充分、合理;跨年度项目应分年度申报,原则上当年安排的资金需在当年支付完毕;项目质保金应在合同约定支出年度申报。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头雁效应,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请各单位、各部门在预算编报时,要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条件保障工作,不得留硬缺口。

(二) 项目申报要熟悉和掌握相关预算管理政策、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通过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海南省和学校的预算管理政策、制度,准确了解预算编制的政策要点、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认真编报2022年预算。相关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琼财预﹝2016﹞1039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9﹞781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20﹞186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10﹞2475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200万元以下建设类项目常用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琼财评﹝2020﹞743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海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

(三)根据项目分类进行预算申报

各单位、各部门在填报时,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对应《项目分类一览表》(附件6)中的“项目类型”和“业务内容”,一个项目提交一份《2022年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类项目下一个业务内容提交一份《2022年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详细说明项目建设内容、测算的依据(支出经济分类说明请参照附件7),根据项目类型不同的业务内容提交至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审核。

(四)严格相关项目支出标准

按照海南省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对课题、培训、会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以及特定人员补助类项目支出需严格按照各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进行测算。凡涉及到此类支出的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时要严格按此标准进行测算。具体标准请参考《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相关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琼财预﹝2018﹞1342号)(附件8)。

(五)严格控制和规范项目中的人员支出

1.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外籍人员、预聘教师、博士后的人员支出

根据学校签订的协议列支的高层次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特岗津贴,外籍人员工资,预聘教师、博士后工资,列入人才引进专项,由人事处统一申报。国际旅游学院合作教育专项、中爱合作办学、软件工程(NIIT)班和教育合作与交流等合作办学与国际国内合作交流项目中涉及的外籍人员等工资,按照原途径从相应项目中列支。

2. 劳务派遣费用

劳务派遣费用是指经学校同意,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且为我校提供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所产生的经费。劳务派遣经费预算处理方式如下:(1)学校承担部分:由人事处提供名单,财务处统一进行测算。(2)单位自行承担部分:在2022年预算下达后,由各单位在预算细化环节明确经费来源和金额,学校统一进行调减后进行归口管理。单位自行承担的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可从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创收收入、科研管理费中开支,原则上不得从学校安排的项目经费中开支。

3. 非编长聘人员经费

聘用人员工资主要指校聘、院聘等各类聘用人员的工资等人员经费开支。非编长聘人员经费预算处理方式:(1)学校承担部分:由人事处统一进行测算(附件2)。(2)各单位自行承担部分:由各单位单独报送(附件3),并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各单位自行承担的非编长聘人员工资,可从学院的福利基金、创收收入中列支,不得从学校安排的项目中开支。凡是没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的,一律不得开支非编长聘人员工资。

4. 其他确实需纳入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费

除上述情况外,严格控制纳入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费。确需从项目中开支评审费、监考费、面试费等纳入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费的,需单列并详细说明测算依据和理由,由财务处提交学校研究后确定是否安排相关预算。对年初没有申报预算的一律不予从项目预算中开支该类经费。同时,涉及项目二次分配的部门,请充分考虑二次分配项目中纳入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费的需求。

纳入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费开支上限(税前)标准为:专家评审费200元/小时;讲座费为正高职称1000/学时,其他人员500/学时。

(六)规范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中不得开支各单位、各部门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如日常办公费、日常会议费等。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运转经费支出需从相应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辅运转经费、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

(七)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

认真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控制,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支出管理。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申报。原则上2022年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较2021年有减无增,后期经费审批将视省里预算工作及学校收支整体情况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的是:“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流合作与其他性质的出访实施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使用财政资金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才需纳入“三公”经费的范畴。

教学教辅单位“三公”经费额度不超过年初教学教辅公用经费的2%。学校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由校办统筹填报,分别列入“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维修及公车改革补助”项目;因公出国经费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统筹安排,列入“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

注: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

(八)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1年开始采购意向由预算部门(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且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避免因政府采购执行慢带来的经费被收回的问题,请单位、各部门要从项目申报环节开始,高度重视项目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九)强化论证和审核

涉及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耗材类的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属于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类(不论金额大小)等基本建设类的项目需报基建处审核;属于维修类(不含改造类)的项目需报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审核;属于办公物资类的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二级单位申报金额在200万以上的项目,业务归口职能部门需组织专家论证后再进行申报。各单位在进行项目论证时,务必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利用性,同时加强后续预算执行归口管理。所有项目分别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财务处。

(十) 强化材料报送时间和预算执行序时进度管理

   各单位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避免因错过材料提交时间而导致的漏项。同时,在经费下达后,各部门务必加快二次分配,各单位务必加快系统预算申报和执行。超过一定时间没有进行二次分配和预算细化的,学校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减少资金闲置。

四、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及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每个表格的具体填报要求,充分论证、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部门(单位)论证2022年项目需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归口管理部门

时间:20216月底至731

任务:各单位、各部门对2022年相关收入和计划实施的项目组织内部论证,根据《项目分类一览表》(附件6),结合单位实际填报《2022年收入测算表》《2022年学校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人事处填报)》《2022年二级单位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报送财务处、人事处)》《2022年项目申报书》《2022年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345),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7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特别强调,请有需要的单位、部门量入为出,根据单位福利基金、创收收入的实际情况,将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2022年二级单位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报送财务处、人事处)》(附件3),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财务处和人事处。其中,人事处审核福利基金部分后,将总数汇总列入《2022年学校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人事处填报)》(附件2)并报送财务处。(人事处联系人:胡海英,行政楼423室,66515275,邮箱215150146@qq.com)。

(二)归口管理部门收集论证,逐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至财务处

时间:2021年81日至830

任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论证,由分管校领导组织专题会研究经费预算安排。根据研究论证结果,按照归口管理业务类别和内容,于2021年8月30日之前提交2022年收入测算表》《2022年学校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人事处填报)》《2022年二级单位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报送财务处、人事处)》《2022年项目申报书》《2022年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345)至财务处预算科(行政办公楼200室),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电子版发送至cwysk@hainanu.edu.cn。延期申报的,财务处将不予受理。

(三)财务处汇总全校2022年项目经费需求,组织项目论证

时间:9月1日至915

任务:财务处汇总全校2022年预算申报需求,组织项目论证会,由各业务归口部门和相关单位汇报分管业务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四)学校审定2022年省本级部门预算

时间:9月15日至9月底

任务:根据省财政要求预算上报时间(预计9月底),学校校长办公会、常委会审议确定2021年省拨预算项目,并由财务处组织集中填报工作。

(五)财务处组织完成省级部门预算编制

时间:10月初至11月中旬

任务:财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财务处组织启动2022年全口径预算论证工作。

(六)编制和审定2022年全口径预算分配方案

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底

任务:财务处编制2022年全口径预算分配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常委会审议和审定。

附件:

1. 2022年收入测算表      

2. 2022年学校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人事处填报)

3. 2022年二级单位承担的人员经费测算表(报送财务处、人事处)

4. 2022年项目申报书

5. 2022年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

6. 项目分类一览表

7-1.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7-2.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应用的通知(财库支会﹝2019﹞5号)

8.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相关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琼财预﹝2018﹞1342号)

上述附件及相关政策请到财务处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     13648652537

王  赛    18876196996

敖晓梅    13005008166

李  班    182089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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