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科研经费到账认领入账手续,提高科研经费认领效率,“让信息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路”,财务处与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协商,简化科研经费到账认领流程。
从即日起请各项目负责人与汇款单位协商,科研经费汇款时须附言“科研费#项目负责人工号+项目负责人姓名”,以保证顺畅的办理相关到账认领入账手续。
财务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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