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会议费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会议的审批,严控会议召开的数量、天数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我校将严格规范会议的管理和审批,在《海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从2021年4月开始,会议召开前,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没有按要求进行事前审批造成会议费无法报销的,后果自负。举办或承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还需按科研处印发的《海南大学主办(承办)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会议申请和组织。
二、严禁单位内部人员以业务讨论、撰写材料为由在海口市以外地区召开业务研讨会。因工作需要,确需集中住宿研讨的,应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或者本系统内的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学术中心等场所。
三、各类会议邀请的会议代表旅费,原则上回本单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需承担会议代表旅费的,应在《海南大学会议审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表》中详细说明理由。
四、合理控制会议规模,会议费开支严格实行综合定额,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进行测算,住宿费标准不能调剂;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1、参会人员全部为校内人员的校内会议一律安排在校内召开,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确因实际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跨校区代表可以安排住宿。
2、同城代表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因实际需要安排住宿的,需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的本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住宿和就餐的学生,需详细说明原因;学生食宿费不纳入会议综合定额。
五、严控会议天数。管理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含会议报到和离开的时间);教学科研业务会议按需确定会议的天数和规模,一般不超过3天(含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3天以上的会议需详细列出会议的日程安排。
附件1:海南大学会议及经费审批表.doc
财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