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最大限度减少师生们“跑财务处”的次数,现就驳回单据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处现处理去年已提交未处理的单据。由于项目变动,财务人员支付结束后须驳回原单据。若收到驳回信息,且驳回理由为“已处理”的,说明单据已处理,不需要再到财务处咨询。望相互转告,谢谢!
财务处
2021年3月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