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海南省省本级结余结转指标管理办法》:“除项目已正式启动、且需在下年度3月底前支出的指标外,省财当年结余结转指标年底清理时,原则上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相关规定,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除下年3月底前急需支出的项目外,年底未完成支出的项目,原则上一律收回;需要保留至下年度3月底前支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向财政厅提供项目已启动的相关合同和发票等凭据,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能保留至下年3月底。
现将《海南大学2020年指定专项资金项目清单》下发给各单位(部门),请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附表:海南大学2020年专项指定资金项目清单 .xls
财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