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预算调整的通知》(琼财采〔2016〕1763号)的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必须“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确需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需要先提出采购预算申请,申请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才可报备政府采购计划,进入采购程序。
根据该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各单位、各学院集中填报《2020年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表》(见表1)。各单位需将《2020年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表》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再到财务处GFMIS系统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申请,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为了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与开展,加快预算项目实施,请各单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提前做好年度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2020年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表》电子稿发送邮箱hnkou@163.com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通过线上审核。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于开学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11办公室。鉴于疫情期间不便集中填报,由财务处根据各单位的报送情况统一在财政GFMIS系统填报。
表1:2020年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
表2:2020年中央资金预算分配表
联系人:财务处 敖晓梅 李翻翻 6625659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寇周明 符浅浅 66256281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