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学校预算执行,需在十月底发放十一月工资,即日关闭友财工资辅助系统“工资薪金合并计税”模板,暂停统发系统外劳务费和课题绩效等的发放,从十一月起恢复正常。系统外发放的外教工资、高层次人才工资、博士后工资等照常发放。2019年起国家颁布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后,从按月计税变为按年累加计税,不影响个人在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海南大学财务处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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