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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加快收回重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

2019年06月27日 10:03 caiwu 点击:[]

各单位(部门)、老师:

根据海南省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于部分执行慢的项目财政予以统一收回,“省级财力安排形成的项目支出指标被收回后,除经常性项目外,其他项目以后年度需继续实施的,可在收回额度内重新申请安排”。尽管资金可以重新申请要回,但是流程复杂且对于资金支付有严格的要求,且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不一定予以批复。

如确有需要申请重新启动资金的,请各单位认真测算当年度可支付额度,收回重启项目资金必须当年支付完毕(具体项目见清单),否则将严重影响学校后续相关资金申请和诚信度,且学校需向教育厅、财政厅书面报告未完成支付的原因。为避免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请各单位务必在当年度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按计划支付,原则上当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支付。对于年底未支付完毕的,将列入黑名单,收回资金不再安排,影响后续资金申请等相关事宜。

请收到通知的单位在本通知上签署回执。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2019年4月被收回重新启动项目清单

财务处

2019年6月26日

回执

我单位/本人已经收到《财务处关于加快收回重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了解通知事项。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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