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本级预算单位2019年结余结转指标的通知》(琼财预[2019]29号),“对截止当年3月底未支出的结余指标(不含教育事业收费资金),省财政将于3月底前全部收回。为解决这些专项资金、预拨各单位教学经费及机关运转经费的报账需求,计划财务处于3月11日开始受理这些项目的报账;请需报账的各单位及时将报销单据送至计财处218室,并请务必在3月22日前完成报账。科研经费因系统数据尚在结转暂不受理,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海南大学2019年结余结转指标清单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