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双一流”学科建设,我校2018年设立学科建设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管理,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按照《海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现将经费预算填报方面相关说明和要求如下:
1、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情况。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总额9500万,其中省拨“双一流”5500万 、生均奖补1840万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一省一校)2160万(具体详见附件2)。目前,2018年省拨“双一流”和2018年生均奖补资金已经到账,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一省一校)预计于8月份下达。
2、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请各单位编制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案,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填列《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附件3)。请于6月6日前,将①学院审定通过后的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案(不做具体格式要求,学院可自行设计,包括经费管理和支出审批办法),②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定会议纪要,③《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附件3)提交计划财务处预算科(行政办公楼201室),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wysk@hainu.edu.cn。
计划财务处将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组织对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和《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联合评审,各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3、经费使用顺序和科研启动费财务编码。根据省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和三类经费的使用性质、范围,为减少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单位经费优先使用2018年省拨“双一流”项目资金。为便于资金管理,简化单位报账流程,学科建设专项中安排的科研启动费均在2018年省拨“双一流”中安排(具体财务编码详见附件4)。
4、资产购置计划填报。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省级财政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资产购置需要,填报《海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采购计划表》(具体详见附件5)。请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经学科带头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nkou@163.com,国资处汇总行文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5、历年结转结余的学科建设相关经费。历年结转结余的学科建设相关经费,主要指2017年省拨“双一流”资金。根据海南省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关办法,2017年省拨“双一流”项目资金已于2018年4月省财政收回,同时学校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将此项资金回拨,待资金再次下达后可继续使用(资金重新下达时,财务编码等信息会更改,届时将另行通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校再次申请回拨的资金纳入10月底预算执行考核范围,且属于年底必须用完资金,否则将影响我校预算执行考核,并直接扣减学校来年经费。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学科建设历年指标清单(附件6),有涉及结转结余指标的,一定要将结转结余资金在10月底前支付完毕;如确实无法支付的,请在通知下发后15天内(6月13日之前),经学科带头人、学院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以来文方式告知计划财务处。
6、信息沟通渠道。为便于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加入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微信管理群。请于通知下发之日起7天内(6月4日前)扫描加群,同时邀请学院相关领导、学科负责人入群,收集和汇总相关问题,为以后年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提供经验和做法,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发展,推进世界“双一流”高校建设。
附件:(以下所有附件请在微信群中下载)
1、海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2018年海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清单
3、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
4、科研启动费财务编码一览表
5、海南大学学科建设专项采购计划表
6、历年结转结余的学科建设相关经费清单
7、2018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微信群二维码
计划财务处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