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如有职工当月正常工资银行无法发放被退回的情况,人事处工资科会一一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在财务处网站上下载“直接支付特殊事项审批表”,填列清楚后交到财务处工资科受理,财务处每月集中后到相关省局部门办理一次。“直接支付特殊事项审批表”见附件1。
由于工资退回后重发程序复杂,等待时间较长,最好是在办理更换银行卡时尽可能换卡,但不更换原来号码,如有更换号码请到人事处工资科登记。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
附件1:直接支付特殊事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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